【资料图】
1、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。
2、按照有关会计准则,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应收账项,应确认为坏账损失: (1)因债务人单位撤销,依照企业法进行清算后,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; (2)因债务人死亡,已经无遗产可供清偿,又无义务承担人,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; (3)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3年,经多次催讨,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。
3、 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: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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